一、单位政审谈话流程

(一)学生与单位沟通确定谈话需求,并与参与谈话对象联系,确定对象后填写附件1:政审谈话信息表;

(二)如需在学院进行谈话,学生与学院提前联系预定会议室(联系电话:62511457 海老师),并通过校外人员入校预约系统提交单位人员入校审批;

(三)将谈话信息表命名为“姓名+政审谈话信息表”,发至邮箱:irm_ruc@163.com,同时视单位需求发给单位联系人,以确认最终信息。

(四)信息确定后学生应提前一天提醒各位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地点,并发送个人简历、自我介绍给谈话对象。

(五)政审谈话当天需再次提醒和告知谈话对象具体时间及地点,确保谈话顺利完成;

(六)如需开具学生政治审查鉴定意见,至少提前一天填写附件2:学生政治审查鉴定意见,由微人大-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调生和公务员推荐材料盖章上传鉴定意见PDF版,在签章单位处选择【仅学院审批盖章】后提交,等待学院审批盖章。

二、单位查档流程

单位出具查档介绍信或函件(无规定格式),同时,学生联系学院闫政老师(办公室:信息楼405;邮箱:yz21-1@163.com;联系电话: 62511458)开具学校模板的查档介绍信,单位查档人员凭2份介绍信,到学校人事档案室(崇德东楼505室)查档(进校办理流程同上)。


附件1:政审谈话信息表

附件2:学生政治审查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