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目录查询

我院资料室的书目信息可以从学校图书馆馆藏系统中查询。点击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ruc.edu.cn/“馆藏目录”,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藏查询系统,馆别选择“信管学院”,输入检索词进行检索,即可查到我院图书(见图一和图二)。

我院图书的索书号前都加有(XG)标志,代表该图书在信管学院(见图三)。

图一图书馆主页

图二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藏查询系统

图三检索结果显示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在图书馆主页检索框内快捷检索,检索到的仅是学校图书馆的馆藏书目,不能查到信管学院的图书(因为系统默认的检索馆别是“人大图书馆”)。

为节省时间,建议师生提前查好并记录索书号再来借书。另外,资料室提供查询机,师生也可以现场自助查询所需图书。

图书借阅规则

1.借阅范围

202流通书库所藏中外文图书(以及其它)在系统内有数据的图书均可外借。

字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学院文库图书、学位论文、专业期刊、特色馆藏资料,只限室内阅览。

2.借阅权限

我院资料室和学校图书馆使用同一个借阅系统,借出量、借期、逾期罚款等规则与图书馆一致。

图书出借量:教职工、博士后、博士生每人30册;硕士生、本科生、双学位生、双培生、访问学者等每人20册;短期学生等每人10册。(需要注意的是:借书上限是所有馆别借书量的合计上限。比如一名本科生在图书馆已经借了6本书,那么在我院资料室只能再借14本。)

图书借期:教师、访问学者为八周(56天),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双学位生、双培生、短期学生、职工为四周(28天)。图书预约人数超过3人的,被预约书借期缩短为两周(14天)。(和图书馆不同,我院目前没有对新书实行7天借期限制,包括新书在内的所有图书均按普通书处理。)

图书逾期:图书逾期不还,每册0.10元∕天。逾期费金额累计到5.00元以上(含5.00元),系统会自动关闭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功能。交清逾期费后,借书、续借、预约等功能会自动恢复正常。

图书续借:所借图书在无他人预约的情况下均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起算,与原借期相同。续借手续须在图书到期前于图书馆网站或图书馆公共查询机上办理。

图书预约: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全部借出时,可在网上办理预约手续,读者最多可预约2册图书。对预约的图书,只予保留4天(包括周六日),过期预约自动取消。

3.借还手续

我院资料室图书目前采取非自助式借还,需提供校园卡,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个别急需且尚未做编目流通的图书请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办理手动借阅。

续借图书可以自行在图书馆网站办理。

我院图书归还时应当归还至我院资料室而非学校图书馆。

4.污损和遗失

污损: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画、污损、撕拆,违者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罚款。借书时须检查图书是否污损,发现图书有污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由借书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遗失图书:可购买同版本图书赔偿或按《图书馆书刊损坏、遗失赔偿管理办法》赔偿。

5.违规处理

禁止使用他人“校园卡”。一经发现,使用他人“校园卡”者将被予以停借4周的处罚。

私藏图书并携带出库者,除罚款200.00元/本外,按偷书报学生处和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资源荐购

为进一步提高馆藏文献质量,更好地满足读者文献信息需求,资料室特面向全院师生提供文献资源荐购服务。如果您有教学、科研与学习方面的文献需求,而资料室又尚未收藏,欢迎您随时向资料室推荐。

资料室将依据采选原则、年度采选计划、文献购置经费以及文献已有收藏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接受您的荐购意见。

荐购联系人:马老师

现场荐购:信息楼201室

电话荐购:62511459

邮件荐购:xxzyglxy@163.com(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首字母)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推荐,请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书目信息(如书刊名称、作者、ISBN 、出版社、出版年、推荐理由),以便资料室为您提供相应的精准服务。同时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校园卡号、联系方式),以便资料室及时反馈。

如图书荐购意见被接受,资料室将尽快与书商联系订购。一般情况下,从发出订单至图书到馆完成编目加工上架借阅,中文图书需要1-2个月,外文图书需要2-3个月。受出版时间、发行情况和采购渠道等因素影响,个别订单的到货时间可能会延长,敬请谅解。如荐购意见被接受,您在所推荐图书入藏后可优先预约借阅。

复本处理

资料室定期处理馆藏复本较多的图书和期刊,统一放置在资料室外(学院二楼东大厅)书架上,供本院师生免费登记领取。

读者行为规范

1.进入资料室请保持安静,保持手机等电子设备静音。

2.保持室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请勿携带食品和有色饮料进入资料室。

4.读者不得在阅览室用各种物品占座。

5.文明阅览,爱护公物,严禁涂划、撕页等毁书行为。

6.仪容整洁。

7.室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

维护知识产权声明

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学院资料室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资料室吁请师生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资料室向读者提供的文献信息资源,包括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印刷型、电子型、网络型),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读者出于学习目的,对图书、期刊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资料室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资料室不支持对所藏学位论文的复制活动。

对于资料室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不得批量下载文献资料,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牟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