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下午,在学校部署相关工作的第二天,我院及时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内容举行了说明会和动员会。张斌副院长传达了学校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文件,院长助理王健教授为同学们详尽地介绍了出国留学的申请事宜、注意事项、学校和学院的资源及其他相关内容,希望大家抓住时机、积极行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把握机遇,并建议大家登陆学校国际交流网站和学院网站国际交流版块等了解协议院校和交流伙伴。
据悉,2007-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公派研究生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到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签约高效的全日制脱产再度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须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细则请参考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