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生奖励评审工作总体安排,并考虑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申报时间提前的实际,学校现启动本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限在我校就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包含宝钢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和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我校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此奖项实行学生自由申报。
二、奖项设置
1.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
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评审条件
1.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台湾地区和港澳地区学生)。
2.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 参评年度未出现成绩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要求
根据往年评审情况,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具有奖励金额高、覆盖面大的特点,各班级务必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学生。参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新生提交入学考试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学院填写《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
根据工作进度要求,请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9月20日(周三)11: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19办公室,并发送至邮箱hw203306227@163.com。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海薇,电话:62511457)
附件一:港澳台侨同学奖学金申请表/upfile/file/20170918084552_933827_88005.doc
附件二: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upfile/file/20170918084608_359710_738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