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脱产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和港澳台侨学生;延期毕业学生不予参评;留学生可参评荣誉类奖学金,不参评其他类奖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学生和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入选学生可以参评。
二、奖项设置
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奖励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学生奖励类别 |
奖励项目 |
评选对象 |
国家奖学金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含本科生特等奖学金) |
本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研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本 |
三、参评条件
(一)参评时段:本次奖励评审工作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在2016-2017学年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所依据成绩单以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当日(2017年9月29日)系统数据为准。
(二)参评学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校,守法诚信。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团纪和学校行政处分的个人和集体,不得参加本学年度奖励的评定。
(三)未缴学费住宿费、未按要求注册、2016-2017学年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评个人奖项。
(四)学院涉及各项学生奖励评审细则参照学校要求。
四、评审程序与基本日程安排
(一)制定并发布评奖方案(9月22日-9月25日)
学院根据国家、学校相关政策文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召开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奖励评审工作会议,下发《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二)各班级布置工作,由各位同学自由申报(9月25日-9月27日)
(三)学院汇总名单(9月27日)
(四)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名单(9月28日-9月29日)
(五)学院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及上报名单,公示信息应包括姓名、学历层次、拟评奖项、拟评等级。(9月30日- 10月10日)
(六)学生信息填报
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根据个人获奖情况,在微人大服务中心如实填写“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申报”,申报过程初评单位填写“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同时,已公示的候选学生须填写并打印相应奖励申报表,并以班团组织为单位将纸质版(2份)交学院信息楼219办公室。
以上评审工作各项日程安排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
五、材料提交说明
材料提交时间:9月27日,上午:09:00-11:00。
需提交的材料:
各类奖学金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评审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请各班级将纸质版评审材料报至信息楼219室(联系人:海薇,电话:62511457),电子版材料也请一并发送至:irmzhengshen@163.com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评奖评优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班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程序规范,评审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圆满完成各项评审工作任务。
(二)各班需按照国家、学校、学院奖励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依照奖励范围、评审条件和评审名额等各项具体要求,严格评审,规范操作。
(三)各班应切实做好奖励评审的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透明,学生知晓。
(五)按教育部要求,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将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一)出国(境)学习学生
经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16年10月11日会议)审定,凡在2016-2017学年出国交流同学无本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基本原则
1、已获得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但可以同时申报;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4、2015级本科生2016-2017学年学习类奖学金评审按专业排名进行。
(三)上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进行参评,请各班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务必通知到此类同学。
八、参评细则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含本科生特等奖学金)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由同学们自主申报;
2、基本条件:
(1)年平均学习成绩在全班学生总排名1/10;
(2)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10;
(3)学习成绩优良率应在90%以上。
3、三个条件都满足者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若只满足其中两项者,可自由申报,最终评审结果由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认定的2016-2017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中学生)中进行评选;
2、本科品学兼优(成绩在全班前50%)者都可申请,具体审定名单由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研究生学习类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同学申报、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即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其中,学术论著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正式出版的为准(不承认录稿通知)。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指标:
(1)所有课程的成绩等级均不低于 B 级,且等级为 A 级的比例不低于 40%;或者,如果有一门课程成绩等级为 C 级,则其余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 B 级,且等级为 A 级的比例不低于 60%。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上发表至少 2 篇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附件:
1.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6-2017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3.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提交材料清单
4. 奖学金级综合测评评审办法/upfile/file/20170925142545_101774_81048.rar
5. 汇总及申请表 /upfile/file/20170925142556_921449_76327.rar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党委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卢小宾
委员: 张 斌 王 丹 刘越男 徐拥军
冯惠玲 安小米 胡鸿杰 索传军
王 健 王英玮 赵国俊 周晓英
张美芳 唐跃进 黄霄羽 杨孟辉
李 洁 张玮琼 海薇
赵群 管嘉玲 刘彬芳 杨文
附件3: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提交材料清单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6-2017学年成绩单、班级综合测评结果(班主任、班长签字);
2.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6-2017学年成绩单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6-2017学年成绩单、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信息汇总表、2017年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