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现就我校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荣誉性国家级学生奖励,在我校属于学习学术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人,博士生30000元/人。
二、奖励对象
2019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2019-2020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2019-2020学年所修课程的层级阶段确定身份参评,即:主要修读硕士课程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主要修读博士课程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参评条件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80分),且A-(86分)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40%;
2、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C(70分),且B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80%,A-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60%;
3、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前30%。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
1、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
2、发表(含优先数字出版)时间为所在学历层次在读期间,且在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9日及以前;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研究生满足条件之一的,等同于发表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1篇:
1、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
2、作为第一或第二成果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对于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自入学以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科研立项、获奖或获采纳等)均计算在内;对于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只计算上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
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生阶段首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果其硕士阶段未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所有成果均计算在内;如果其硕士阶段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计算在内。
(十)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或班级等集体活动。
四、评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各班级布置工作,由各位同学自由申报;各班级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学术评价,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对学生的学术评价应充分尊重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9月21日-9月25日)
(二)学院汇总名单(9月28日)
(三)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名单(9月29日-9月30日)
(四)学院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及上报名单,公示信息应包括推荐顺序、姓名、学号、专业、学历层次、发表论文详细信息(作者、题目、期刊名,期数)等。如果符合条件的论文数量不足,还需要公示其主持科研项目、获得科研奖励或科研成果获采纳情况。(10月1日- 10月5日)
五、材料提交说明
l 材料提交时间:
1. 电子版9月25日17:00截止;
2. 纸质版9月28日12:00截止。
l 提交材料:
《硕博2020年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情况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评审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纸质版装订顺序:汇总表、复印件、原件
l 材料提交地址:
1. 电子版:由本人发送至:kalima@ruc.edu.cn ,邮件命名(姓名+研究生国奖)“例如:小明+研究生国奖”。
2. 纸质版:将纸质版评审材料报至信息楼219室。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奖励工作关乎学校育人导向和学生权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落实国家、学校奖励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评审方案,确保程序规范、评审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二)各学院须切实做好学生奖励评审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学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
(三)各学院在评审过程要安排专人及时回应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异议。师生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证据充分,严格遵循公示文件上列明的方式和程序,原则上应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学院或学生处收到异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联系,告知其处置程序,同时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形成处理意见。学生在反映问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涉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
1.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9-202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党委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 凯丽麦 6251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