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

鉴定表由拟录取考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鉴定表可由单位或本人寄送,切勿将鉴定表放在人事档案中寄送。

若考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与其档案保管单位一致(如应届生),原则上仅需出具一份鉴定表;

若考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与档案保管单位不一致,需由不同单位出具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一)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其档案保管单位需出具一份鉴定表,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注意,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如需要介绍信,请联系irm_ruc@163.com,发送以下信息:

(1)派出所名称(全称)

(2)姓名

(3)性别

(4)身份证号

收到邮件1-2个工作日内回复电子版介绍信。

(二)曾有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若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每个单位均需出具鉴定表,鉴定时间应不中断接续


二、集中问题答疑

针对集中询问的问题,作如下详细说明:

1.档案勿寄机要,如档案保管单位或考生本人执意寄机要,请考生提示单位务必写全收件人信息,并熟知学院相关通知规定。

2.鉴定表中拟录取单位

具体到学院,如“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3. 鉴定表中本人所在单位

如考研备考期间无职业,本人所在单位请填写“无”。

4. 鉴定表中学习和工作经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写全学习或工作经历(包括自由职业阶段,如考研备考),时间接续须无中断,如:

2015.09-2017.06某高中高中就读;

2017.09-2021.06某大学某学院本科就读

或者:

2016.09-2020.06某大学某学院本科就读

2020.06-2021.6某省某市考研备考

5. 鉴定表中个人表现自述:

(1)鉴定表填写人签名以上部分,可以打印模板后手写,也可以填写好电子版后打印;签名处必须拟录取考生本人即填写人亲笔签字。

(2)表中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须完整、时间无中断,个人表现自述内容应就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进行简明扼要说明,特别是要明确写清有无受过校内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况,如校内处分已解除,须写明处分和解除处分情况。未如实填报处分和解除处分信息的,将认定为思政考核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

6. 鉴定表中综合表现鉴定:

(1)鉴定单位党组织意见务必手写完成,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鉴定人必须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如没有党组织公章可加盖单位公章。

(2)鉴定表意见应与拟录取考生档案信息一致,如发现鉴定表信息与档案不一致(如瞒报、谎报、漏报违纪违法等情况)的,将认定为思政考核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

(3)综合表现鉴定内容须就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进行说明。

其中,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散布过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等;遵纪守法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是否组织或加入过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是否受过行政或党纪、团纪处分;是否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有无存在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已查清的情况等。

若考生受过处分,须写明处分和解除处分的情况;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有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情况;是否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学位论文和发表论文造假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和严重失信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