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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工作,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实行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将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上网以供社会查询。教育部规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相片须与注册学历证书一同上网,并要求高校按其规定认真组织毕业生图像采集。 现将我校201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做好准备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一、图像采集安排: 1.须参加此次图像采集的学生范围: 我校2010届全体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二学位学生,含延期毕业生。 特别注意: ①请2010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切勿错过本次图像采集时间! 以免影响学历证书发放等重要工作。 ②由于毕业生电子照片数据库每年清空一次,如延期毕业学生参加过往年图像采集的,也请务必参加此次图像采集。 ③学历留学生无须参加图像采集。 2.图像采集的时间、地点: 请各学院学生严格按照图像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拍摄。拍摄时间均为8:30-12:00,13:00-17:00。 3.补拍: 无法参加拍照的学生,务必在集中拍摄后3周内前往拍摄单位补拍。
二.收费: 1.现场拍摄:每人15 元(含1寸数码彩照 8 张,2寸数码彩照 4 张),由学生在拍摄当天直接向摄制组缴纳。现场拍摄一律不提供原图。如需要原图,请在集中拍摄一周后,自行前往拍摄公司索取(须缴纳原图光盘制作工本费5元)。 2.补拍:费用为每人20元(含1寸数码彩照 8 张,2寸数码彩照 4 张,原图光盘一张),于补拍时直接向拍摄单位缴纳。补拍一般为拍摄后一周取件,如需加急取件的,须另外缴纳加急费用20元。
三. 图像采集要求: 1. 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特别注意:填写时不要使用简称。2010届春季毕业生须在该表左上角注明“春季毕业”字样。拍照当天持表进场。(信息表及填写规范见附件) 2. 拍照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采集表中的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拍摄效果。 3. 拍照时请勿穿着蓝色服装,保持头发整齐,女生可适当化淡妆。 4. 请尽量携带零钱,在拍照现场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
四、特别提示: 北京易拍数码影像中心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定的图像采集单位,未在该公司进行拍摄的毕业生数据无法上报教育部。 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手续能否顺利办理。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行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手续办理,由学生自行负责。
附件:
招生就业处 2009 年12 月4 日 联系电话:62511693 |
关于组织201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