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2015-2016学年校办字67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管理细则》,现就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须为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热爱学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接受设岗单位的管理;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时间,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招募
1、学生报名
有意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请于9月12日前发送简历至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指定电子邮箱:irm_ruc@163.com。
2、组织遴选
学院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组织遴选,9月16日前确定聘用人选。
特别提醒:每名同学只能被1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只能获得1份固定岗位勤工助学酬金。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不能被同期聘用为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
三、固定岗位及学生管理
1、固定岗位按月发放酬金,酬金标准为800元/人·月,每学期发放5个月。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月份为9、10、11、12、1月。
2、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一个学期内不再进行人员调整,学生就此充分了解,确保具有连续在岗的条件。如有解聘学生的情况,用人单位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人大服务系统提交《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解聘备案》申请,学生处将停发其劳动报酬。
3、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负责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良好安全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劳动培训、管理和考核。
4、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设岗单位的入选资格,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如有学生同时被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只保留研究生“三助”岗位,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
5、为保证学生学习时间,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被聘为本单位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人员。如果各单位报送的临时岗位聘用学生中包含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学生处将直接予以删除,不予发放临时岗位报酬。
四、工作联系人
学院团委办公室:柴兴转
联系电话:62511457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