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试(以下简称综合考核)工作,规范综合考核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综合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综合考核组织

综合考核工作在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三、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各专业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申请材料审核分数线

图书馆学 85

情报学 85

档案学 70

档案学数字人文 70

信息资源管理 85

信息分析 80

我院实行差额综合考核,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综合考核比例不低于120%

备注:因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招收2023硕博连读生人数与该专业博士招生名额一致,此次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综合考核是了选拔递补生源。


四、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为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专业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凡是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均须按照我院的安排参加到和综合考核。未按时参加的视作自行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安排

1.综合考核报到

时间:2023年222日(周三)上午8:00-8:30

地点:信息楼301

请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注册的学生证)完成报到。

8:30-9:00 报到会,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笔试:2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信息楼301

3.面试:2月22日下午13:00开始,面试具体安排报到会时通知。


成绩计算

1.专业水平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专业外语30分(含)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30分(含)以上为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总成绩排名。

2.复试总成绩=复试外语水平成绩×20%+复试专业水平成绩×40%+复试综合素质成绩×40%。


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录取工作。学院对报考同一专业非专项计划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在本专业当年可录取名额内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总成绩并列的将依次按照专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院校高校教师”)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在具体专项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咨询方式

考生对综合考核政策和准备存在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010-6251146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十、其他注意事项

如因疫情防控政策需对复试安排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每日关注学院网站公告信息


十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