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届毕业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14 年毕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的 2014 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四)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五)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应至少获得 1 次市级或校级荣誉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
     (六)对于变更原先就业意向者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七)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 班级在班主任和班委的带领下根据上述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报院党委审核。
(二) 学院党委讨论通过后,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
(三) 学生处审核,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
(四) 学校审核通过,公布 2014 年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五) 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 2014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 附件1; 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 附件2
      五、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14 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班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2010 级档案班
2
3
3
2010 级政务班
2
3
3
2010 级国防班
2
3
3
2012 级硕士班
 
3
3

        六、报送要求
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
请各班级于 4 14 12:00 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及各项登记表发送至 irmjiuye2012@163.com ,纸质版材料交至信息楼219,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党委
                                   2012 4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