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总体工作安排,学校研究决定,于6月23日—7月3日举办2009年毕业周系列活动,办理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周系列活动:形式主要为“4+1”模式,即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专业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以及全体学生毕业典礼。具体安排为:
2、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学校于6月29-30日发放毕业生派遣证, 7月1-3日办理离校手续,7月3日17:00前毕业生离校完毕。
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协调合作,保障毕业生离校工作和谐、顺利地进行。
学校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 |
关于2009年毕业周活动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