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2015-2016学年校办字67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管理细则》,现就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须为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热爱学校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接受设岗单位的管理;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时间,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招募

     1、学生报名

     有意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请于115前发送个人简历(需包含个人联系方式,每周一至周五空闲时间等邮箱:irm_ruc@163.com

   2、组织遴选

     学院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组织遴选,116前确定聘用人选。

     特别提醒:每名同学只能被1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只能获得1份固定岗位勤工助学酬金。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不能被同期聘用为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

三、固定岗位及学生管理

    1、固定岗位按月发放酬金,酬金标准为800元/人·月(另有说明的专项工作岗位除外),每学期发放5个月。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月份为3、4、5、6、7月。

    2、固定岗位聘用学生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一个学期内不进行人员调整,用人单位在聘用学生过程中应与学生就此充分沟通,确保学生具有连续在岗的条件。如有解聘学生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人大服务系统提交《中国人民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解聘备案》申请,学生处将停发其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负责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良好安全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劳动培训、管理和考核。

    4、根据2017-2018学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意见,学生处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核实学生在岗情况,如发现人岗不符、吃空饷等情况,将报请学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设岗单位的入选资格,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如有学生同时被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只保留研究生“三助”岗位,不再通知相关设岗单位,也不再进行人员增补。请用人单位与拟聘学生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其未被其他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或研究生助管岗位聘用。 

四、工作联系人

     学院团委办公室:柴兴转

     联系电话:62511457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管理细则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