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采取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首先由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央部属高校在本地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按要求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全国评选共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60名,各中央部属高校每校选拔上报学生1名。
五、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
1.学院初选出符合条件的2-3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学生处根据学院初选结果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全国评选。
2.被推荐学生需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5月15日之前。提交附件一和附件二,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学院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anhuadong@163.com。
4 学院从参评学生中挑选出2-3位同学,参加学校竞选。中选学生需在5月22日之前补齐附件三和附件四中材料,并提交给学院。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
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1.将评选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2.编印《“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画册》;
3.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有关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展示,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4.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附件1:全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
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 |
附件4: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