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0-201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 本学期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有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心平贷学金、助学金共四项助学项目的评审。 请各学院按照评审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学费减免
本学年我校主要对西部开发工程、烈士子女、孤儿或残疾学生予以减免学费和宿费,请对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筛选,如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
(二)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于2010年9月10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 贷款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研究生贷款申报人数应控制在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3%的 比例,认真组织学生申贷,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顺利完成学业。
(三)心平贷学金
本学期心平贷学金评审分“心平留学贷学金”和“心平自立贷学金”,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申请,具体参评要求请以《中国人民大学心平贷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四)助学金
本学年我校将对国家助学金及部分社会赞助类助学金进行评审,助学金评审共分为四个等次,特等助学金5000元/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36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来自重灾区(地震、洪水、泥石流、旱灾)和2010年通过绿色通道的学生优先考虑(已有专项补助的学生除外)。
二、注意事项
(一) 未纳入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学生,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批后方可申请资助项目。
(二)本学期同时启动的助学项目较多,为充分发挥助学金“帮学助困”的作用,请各院在评审时除向低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外,还要兼顾到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曾宪梓奖学金、雁行人大助学金按照资助人的要求已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受助学生将不参与此次助学金评审。
(四) 已转专业的学生在目前所在院系进行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资助项目的宣传工作,确保全院学生了解资助项目信息。
(二) 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获助的学生名单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各项助学项目评审须严格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执行。
(四)对虚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1 、需提交申请书、成绩单、班级汇总表格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在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信息认定时已提交的不用再次提交)。注意,班级汇总表格须经班主任老师审核签字。
2 、请各班班长和生活委员于10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已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交给09级苟俊杰(电话:15210984462,他也会主动与各班班长联系) 电子版材料发至goujunjie@139.com,邮件主题注明“**班助学金申请表汇总”。
五、发放说明:
国家助学金评审完毕后,将 逐月打卡发放,合计发放十个月;社会赞助类助学金待款项到达后,直接打入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