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酬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对受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教学考核,现将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调整管理重心的整体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开始在全校试行教学整体考核。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关于教学整体考核的指导意见》和本单位制定并报学校审批通过的考核办法组织教师考核工作,学校对学院进行整体考核。

二、工作安排

1、学院(系)于7月1日前组建本单位教学考核工作组,布置教师考核工作。

2、教师工作量的填报。教师工作量的各项数据通过《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填报(见通知附件),并在7月8日前提交所在学院。本科生课堂教学情况请通过数字人大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确认。

3、教务部门审核。 7月12日 前,学院通过数字人大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教师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并报教务处审批;根据研究生院《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核对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4、学院汇总、公示,形成和上报考核结果。学院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汇总表》(见通知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 9月10日 报送人事处。《考核汇总表》报送前应由教师本人确认,并在学院内部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教师本人填写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留各单位存档。

5、学校对学院整体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作出处理,并根据学院整体任务完成情况决定其岗位酬金教学部分的拨款额度及超工作量酬金发放。。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年度教学考核工作,顺利实现考核方式的过渡。

 

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

2013年6月25日      

 

附件:《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汇总表》

 

附: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赵晓宇  62513533  xy.zhao@ruc.edu.cn

研究生院 王  伟  62519009  wangwwwei@hotmail.com

人事处  齐晶晶  82509331  jiaoshikaohe@126.com (纸版、电子版)

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