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学生工作安排,经与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人大支行协商,拟于9月13日启动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贷尽贷,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自筹经费研究生(限研究生一年级);贷款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的20%,研究生贷款申报人数应控制在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3%以内。
二、学生需提交材料(传真件无效)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本(老生到校保卫处办理)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
2、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A4纸)。
3、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不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正本),证明须为当年开具,均盖章有效。
4、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原件(A4纸)。
5、老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A4纸)、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6、借款学生本人撰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内容需包括本人家庭贫困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7、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限自筹经费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硕士研究生还需要提供本科阶段未贷款证明,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阶段未贷款证明,证明由原在读学校学生处开具。
请申请学生将必备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影响贷款申请。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具体申请流程请等待各班联系人的通知。由于申请材料较多,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自看到通知后开始准备。所有的申请材料需要在10月11号——12号集中提交。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62513228 邮箱:danhuadong@163.com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12年9月12日